图书借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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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借阅规则

发布日期:2025-03-05    作者:     来源:     点击:

学校图书馆现有郭杜校区教学楼一楼图书馆、综合楼三楼阅览区、太白校区图书馆、明德校区图书馆,为维护良好的借阅读书环境,请读者们知悉并遵守以下规则:

(一)开放时间

图书馆所列借阅场所向全校师生开放,实行通借通还。

工作日:8:30—20:30

周末:10:00—18:00(郭杜校区图书馆)

郭杜校区阅览室开放时间:每日8:30—21:30

法定节假日另行通知。

(二)阅览规定

图书馆内书籍、资料、图册等纸质图书实行开架阅览,读者可自行取阅,阅毕请将图书放回原处,需要长时间阅览,请办理借阅手续,办理借书手续后方可带出馆室,未办理借阅手续不得随意将任何图书擅自携带出馆室,否则将视为窃书行为,并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三)借阅时长和册数


读者类型 学生 教职工(在职在编、人事代理、中长聘) 其他
可借(册) 10 20 6
借期(天) 60 180 60

读者借阅时长按以上列表执行,到期前15天,可办理续借一次手续,续借期30天。

四)文明阅览

图书馆(阅览区)是文明的学习场所,读者应自觉保持馆内的整洁、安静,不得在馆内吃东西、乱丢纸屑、大声喧哗,所有阅览区不得抢占座位及随意搬动桌椅,不得在图书馆(阅览区)内拨打或接听手机。

)违规处理

爱护公物人人有责,读者应爱护图书馆内的一切公共设施,不得撕剪、勾画、圈点图书,违者将按图书馆的有关规定处理。

六)门禁管理

经出口通道时,如遇监测器报警,读者应主动协助配合工作人员检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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